近期社群平台針對「苗栗市全民運動館委託民間營運」一案出現諸多討論與疑慮,涉及收費標準、公共性質及營運方式等議題。苗栗市公所今(31)日發布新聞稿,逐一澄清外界誤解,強調本案為合法公辦民營,絕非公共資源私有化,收費亦經多方評估,盼各界基於完整資訊進行理性討論。
苗栗市公所說明,全民運動館採分區營運模式:綜合羽球場由市公所自營管理,健身中心與有氧教室則委由專業團隊營運。此一分工旨在確保市民仍可使用公共運動空間,同時享有專業健身服務。針對外界指稱「圖利特定廠商」或「變相私有化」,市公所嚴正表示與事實不符,場館所有權與政策主導權仍完全屬於苗栗市公所,且受託團隊須支付權利金並投入超過4800萬元進行設備投資。
對於「全民運動館全面變成會員制」的說法,市公所澄清與實際規劃有落差,羽球場等空間仍由公所自營,並未全面轉為會員制。關於收費方案(如588元、888元等),市公所強調係經多方評估與協商,兼顧市民可負擔性、設備營運成本及長期服務品質,目標在降低使用門檻並提供彈性選擇,並非任意訂價或過高排除一般市民。
針對社群流傳的單次收費等資訊,市公所指出屬不同方案或條件下的內容,並非全面適用,呼籲民眾以正式公告為準。此外,為保障全民使用權益,已規劃每年發放約1萬張運動體驗券、提供非會員體驗機會、銀髮族及弱勢族群優惠,以及平日公益課程與時段安排。
市公所亦強調,收費制度納入契約管理,重大調整須經市公所審核,業者無法任意調漲價格。
苗栗市長余文忠表示:「公共建設不只是興建完成,更重要的是長期能夠維持品質與服務,這是市公所必須負責的事情。」他指出,選擇公辦民營是在確保公共利益前提下引進專業經營,而非放棄責任。余文忠呼籲,市民可以監督、也應該監督,但相關討論應建立在完整資訊基礎上,避免片段解讀形成不正確印象。市公所將持續以公開透明方式推動政策,確保全民運動館兼顧品質、可近性與長期營運效益。
圖:苗栗市公所 提供



